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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危废处理市场“黄金时代”已经开启
环境保护部近日公布的《2016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以下简称《2016年报》)显示:全国危险废物处理能力明显提高,截至2015年底,各省(区、市)累计颁发的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共2034份,比2014年增加113份,全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准危废处理能力达5263万吨/年,较同期提高959万吨/年。对此,华融证券分析认为,未来3~5年危废处理行业有望持续保持高景气度,危废“黄金时代”已经开启。而据中信建投证券预计,我国危废处理需求未来5年将保持15%的复合增长率,到2020年危废处理市场空间有望达到近1867亿元。但是,“危废行业健康发展,还需综合平衡危废处理能力区域布局,避免有危废处理企业‘吃不饱’、有的区域的危废长期堆放得不到处置。另外,将来要重视危废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业内人士表示。政策、监管加严催生巨大危废处理市场“十三五”期间,危废台账制可能全面推行,众多跨界者强势进入,抢占危废处置市场,行业盈利水平较高且盈利率趋于平稳。近年来,随着治理危废相关法规、政策的颁布实施,更多的治理需求不断释放。今年6月,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的施行,推动危废管理走向科学化、精细化。“土十条”强调要加强工业三废污染的源头监控,把危险废物作为管控重点。有业内人士中广环境董事长陈庆高透露,“十三五”期间,危废台账制可能全面推行,危险废物的违法处置将会得到进一步遏制,危险废物动态监管逐步加强,管制将更加规范化、严格化。对此,华融证券分析认为,从市场供需关系来看,目前危废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短期内供不应求的现象将持续。供不应求的现状推高了危废处置价格,危废处理市场越来越受到污染治理企业和资本市场重视。受行业高景气度、高盈利率吸引,近年来,众多跨界者强势进入,抢占危废处置市场。根据华融证券统计,除了主营业务为危废处置的东江环保外,目前已有14家上市公司先后跨界布局危废处理领域。其中,雪浪环境和东方园林通过外延并购快速扩张,高能环境、瀚蓝环境、巴安水务、金圆股份等公司也纷纷进军危废。目前,危废处理市场盈利水平较高且盈利率趋于平稳。华融证券分析人士表示:“危废的主要处置手段包括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两种。资源化利用由处置企业向上游产废企业付费购买,再把提炼出的资源化产品出售。无害化处置则是处置企业根据政府指导价格向产废企业收费。其中,资源化利用的产品价格受到金属价格波动的影响,无害化处置方式由于供不应求,其盈利水平较高且近年来稳中有升。”地区间处理能力分布不均衡办理危废转移手续时间长,建议构建区域危废管理平台,充分发挥企业处理能力,可鼓励重点产废企业自建处置设施,释放市场活力。尽管目前危废治理行业还属于一片蓝海。但是,地区处理能力分布不均、协调不力、技术人才缺乏等方面的问题,实际上仍在影响市场活力的发挥和实际处置处理效果。《2016年报》显示,2015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在前三位的省份为山东、湖南和江苏,而实际经营处理规模前三名依次是江苏省、山东省、广东省。危废产生量最多的山东省,其危废实际经营处理量并没有排在第一。而危废产生量第三的江苏省,其危废实际经营处理量却是第一。“这几组比较数据说明,当前,国内危废产生量与实际经营处理规模并不均衡。”业内人士表示,同时市场上还存在有的危废处理企业“吃不饱”,有的“吃不完”,有的产生危废的企业找不到处理渠道等问题。《2016年报》还显示,截至2015年,全国各省(区、市)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处置能力为5263万吨,但实际经营规模只有1536万吨,持证单位设施负荷率严重不足。这也印证了有的持证企业“吃不饱”的现象。是否可以尝试把处理不了的危废转移出去,让有处理能力的地方去做?有企业反映,这一想法在理论上可行,但实际操作起来并不容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危废跨界转移需要移出地和接收地各级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如果跨省转移,从移出地到接受地需要经历县、市、省等6个层级的审批,一般历时长达半年之久,在此期间企业的固废不得不在厂区内一直堆放。跨地区转移危废流程复杂,审批周期长,也影响了危废处理市场的拓展区域。对此,“应加强区域危险废物管理的协调联动,统一布局区域危废管理,构建共享、共用、共管的区域危险废物管理大平台。”高能环境等企业表示,让危废治理企业充分发挥其处理能力,同时可鼓励重点产废企业自建处置设施,就地消化,释放市场活力。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委员会相关专家进一步建议,对全国危险废物污染突出的行业和地区,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包括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置、利用和相关企业、单位的情况等。在此基础上,建立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管理数据库,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提供基础性支撑。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是发展大方向重视研发先进适用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和装备,建立健全有效的废物回收体系是我国资源回收和再生利用的当务之急。由于危险废物本身的高危性和复杂性,危废处理业务对技术水平和人才技能要求较高。相比国外,国内的危废处置技术还比较落后,存在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导致处理能力达不到预期设计能力,或在处理过程中存在二次污染的问题。“近年来,危废处理产业发展步伐加快,随着工业产品的技术更新,废物种类的扩充和改变,新的技术也会应运而生,而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仍是大的发展方向。”华融证券分析人士判断。上述产业协会专家对于危废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利用提出了系统建议,要研究和开发先进适用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和装备,运用关键技术成果建设示范工程,加快关键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实现危险废物的高值化利用。对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要强化“以用为主”的方针,改变过去的“以储为主”。加大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投入,鼓励规模化的利用和鼓励高附加值的利用产品。对于资源可回收型废物,尤其是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废铅蓄电池等城市矿山类废物,建立健全、正规、合法和有效的废物回收体系是我国资源回收和再生利用的当务之急。另外,“加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能力建设,还要大力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提升现有设施的运营管理水平。引导规模小、分散的作坊和企业进入到专业化园区,并开展其污染防治专项研究。”业内人士建议。新危废项目落地最快需两三年中广环境董事长陈庆高介绍,2013年年底以后,危废经营许可资质审批权由环境保护部下放到省级及以下环保部门,缩短了资质获得周期。但一般情况下,新的危废项目从开始申请到落地投产,最快仍需要耗时2年~3年,一般则要3年~5年,改扩建的项目也要1年以上的时间。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危废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须具有危废经营许可资质。具体来说,又分为危废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资质和危废收集经营许可资质。一些危废处理企业建议,应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地市级环保部门,增加基层环保部门的权限。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全方位参与集中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建设,让大多数企业成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积极投资者和红利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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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危废处置行业:政策明月照蓝海 危废扬帆正当时
导读随着政策和监管趋严,危废统计和管理逐渐规范,越来越多的危废将进入正规渠道得到处置,按照每吨危废处理费用至少2000元计算,危废处置在未来将形成一个千亿级的市场。危废:隐患巨大,牵动你我他危废,不可忽视的巨大隐患 危险废物,简称危废,根据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定义,危废为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的或者不排除具有危废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危废分为46大类别,共479种,名录首次明确将医疗废物纳入危废范畴。根据来源不同,可以将危废分为工业危废、医疗危废、和家庭危废,其中家庭危废目前基本上纳入生活垃圾管理的范畴。根据形态不同,可以将危废分为固态危废和液态危废。常见的危废包括废料、废渣、废酸、废液等,此外,部分废食、废纸、废瓶罐、废塑料和废旧日化用品也属于危废。危废的产生的行业有医疗医药、化工、电子元器件制造、日化制造、印染、毛皮制品加工、有色金属开采冶炼等。危废离我们的日常生活并不遥远。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危废的处置由产生危废的企业付费处理,危废处置企业主要服务于产生危废的企业,然而,自2016年以来,全国危废处置不当事件频发,敲响了危废处置的警钟。在“毒跑道”和江苏“常州毒地事件”等一系列危废事件中,不少青少年儿童因危废处置不当导致身体不适,部分甚至查出了淋巴癌、白血病等恶性疾病。一系列的危废事件引起了社会公众对危废处理的担忧,也反映出我国在危废的收集、贮存以及处置等活动上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危废处置不当给居民生活带来巨大隐患。危废处置方法盘点,焚烧和填埋占据主流 危废治理大体思路可以分为危废的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三种。无害化的主要手段有固化、焚烧和填埋等处理;资源化则是提取危废中的金属资源进行再利用;减量化是通过适宜的手段减少和减小危险废物的数量和容积,既包括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也包括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利用。目前,我国危废治理的主要思路为危废的无害化和资源化,在减量化上的实践较少。危废处置的完整流程包括危废的运输、收储、分检、处置、处置后残留物质的处理(含填埋、焚烧、污水处理等)。在危废处置的诸多环节中,危废的处置阶段通常可分为预处理和最终处理两个阶段,因此危废处置的技术相应可以分为预处置技术和最终处置技术。危废的预处置技术又可分为物理法、物理化学法和生物法三大类。物理法和物理化学法的工艺目前应用范围较广,广泛应用于固态危废和液态危废的处置中。而生物法只适用于有机废物,主要的工艺有堆肥法和厌氧发酵法,比较有代表性的工艺有应用于有机废液处置中的活性污泥法、厌氧消化法。危废最终处置技术有:土地填埋、焚烧、固化、生物化学法、贮存、海洋焚烧、深海投弃等。目前,我国危废的危废最终处置方法有土地填埋、焚烧、固化(含水泥固化、塑料固化、水玻璃固化、沥青固化等)、永久贮存或贮留地贮存等,其中土地填埋和焚烧在我国较为普遍。此外,在美国,深地层处置、深井灌注、焚烧和填埋较为普遍,根据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数据,深井灌注危废处置量占美国危废处置量的50%以上。深海投弃和海上焚烧等海洋处置方法在美国也有实践。海洋处置争议较大,长期对环境的影响尚不明确,国际上已制定了许多相应法规、标准和国际性协议,对危废的海洋处置有着明确的限制。危废处置产业:政策监管双驱动,供不应求,前景光明行业驱动因子,“政策驱动+监管趋严”危废相关政策的出台,直接导致了危废处置行业的出现。在危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出台之前,尚无针对企业危废排放的法律法规,企业出于成本的控制的考虑,很少对产生的危废进行处理处置,因此也没有请危废处置的企业提供危废处置服务的需求。1996年我国出台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废作为固废的一部分被证实纳入监管。1998年第一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颁布,危废开始从固废当中分离出来被单独监管,之后不断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出台,各级政府加强对企业危废排放的监管,工业企业被倒逼处置好危废排放,危废处置企业出现并兴起。近年来,新的危废相关政策出台和完善进一步倒逼危废产生企业规范危废处置,扩大市场需求,促使危废处置行业的发展和壮大。近年来相关政策完善的方向主要有三个:完善危废的识别和认定,完善危废处置企业的资质认证,危废处置技术规范完善。在危废的认定和识别方面,2016年的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危险废物分为46个大类,新增了117种危废种类,使得危废种类增至479种,并将16种危废列入了豁免清单,并将医疗废品纳入危废名单。新版危废名录将使得危废处置行业的发展更加科学、准确。在危废处置企业资质认证上。2013年之后,伴随着“两高”对环境污染司法解释和新环保法的修订,危废处置监管不断收紧,危废的随意倾倒和排放逐渐得到控制,这将促使危废处置行业走向正规,进一步提升危废处置行业的市场规模。“两高”出台史上对危废非法处置的最严惩处司法解释。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于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关于危险废物的说明方面,“解释”将危险废物认定为有毒物质;同时对危废的排放和处置实施极为严格的监管,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废三吨以上,就被认定为“严重环境污染”,同时规定行为人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论处。“解释”将倒逼危废产生企业委托拥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危废处置企业进行危废处理,扩大正规危废处置的市场规模。新环保法:“监管放权+加强考核”双刃剑,强化政府监管权力并督促政府加强监管力度,倒逼企业守法。2014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新版《环境保护法》,并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环保法一方面授予各级政府、环保部门许多新的监管权力,环境监察机构可以进行现场检查,授权环保部门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设施设备可以查封扣押,对超标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可以责令限产、停产整治。同时,新环保法也加强了对环保部门自身的严厉行政问责措施,将环保绩效纳入了环保部门相关人员的考核,并建立了环境破坏终身追究责任。针对企业,新环保法极大地提高了违法成本,设计了罚款的按日连续计罚规则;针对未批先建又拒不改正、通过暗管排污逃避监管等违法企业责任人,引入治安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业壁垒高,短期扩张难实现,终端处置资源构成终极壁垒危废处置行业拥有较高的行业壁垒,主要壁垒包括:资质壁垒,技术壁垒,资金壁垒。在资质壁垒方面,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划分,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各类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新的危废处置项目需要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而危废经营许可证从审批到获得资质并投产运营需要等待较长时间,至少三年,以四至五年以上为常态。虽然2013年以后,环保部将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审批下放到了省级环保部门,意在加快审批进度,但是危废经营许可证发放的数量增长较过去并没有加快,这使得行业外企业想要通过内生式发展进入危废处置行业较为困难,而行业内危废处置的终端资源如填埋场、焚烧厂等稀缺性显现。我国危废经营资质发放情况的最新数据来自2015年10月份发布的《2014年全国环境统计公报》,2014年全国拥有危废经营资质的企业共有1921家。在资金壁垒方面,危废处置项目往往需要一笔数额较大的初期固定资产投资,据智研咨询数据显示,总容量为30万吨的填埋处置设施通常需要约人民币1亿元的初步投资,此外危废处置项目从申请、建成到最后投产运营,投资周期较长,因此需要危废处置企业拥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从资质和资金壁垒可以看出,掌握了危废处置的终端资源(如焚烧厂、填埋场等)的企业往往掌握了其他企业不具备的核心资源,因此在市场竞争中能够获得竞争优势,可以说终端处置终端资源是危废处置行业的终极壁垒。在技术壁垒方面,危废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这对危废处置技术的安全性提出较高要求。同时危废种类繁多,多达46个大类,479种,一个产生危废的工业生产流程一般会产生3到6个左右大类的危废,这对危废处置企业的处置能力和技术水平有较高的要求,一般来说,拥有更全危废处置资质并能覆盖客户产生的所有危废的企业更容易吸引客户并在行业内立足。需求缺口大,实际危废产生量远高于统计量,危废处置供需失衡危废产生量官方统计数字模糊不清关于我国危废的产生量,官方统计数据间有较大差异。目前,对我国危废产生量的官方来源统计数据有《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以下简称“统计年鉴”)和《全国环境统计公报》(以下简称“统计公报”)等。根据《中国环境统计年鉴》数据,2007年全国危险废物产生量1079万吨。然而,根据环保部、国家统计局和农业部2010年发布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以下简称“普查公报”)对2007年度污染源的普查情况,2007年工业源中危险废物产生量却有4573.69万吨,普查公报统计的工业危废产生量是统计年鉴中危险废物产生量的4.33倍。统计年鉴在2011年前后对危废产生量的口径进行了了调整,因此我们估算了调整统计口径之后的2007年危废产生量。2011年之前,年产生危废10千克以上才被纳入统计公报统计口径,2011年之后,年产生危废1千克就要被纳入统计,统计口径变化使得统计年鉴的统计的危废产生量在2011年激增,2011年危废产生量为3431万吨,而2010年只有1587万吨。因此,按照1千克以上危废就纳入统计的标准,初步估算2011年前1千克以上危废的危废产生量为官方数字的2到3倍,因此按照2011年后的统计口径估计,2007年的危废产生量在2158万吨到3237万吨之间,但是,和普查公报的数据比较,仍有1300万吨的差距。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根据2011年后调整的统计口径,统计年鉴显示2011年后全国的危废年产生量位于3100万吨至3700万吨之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及工业化水平提升,全国危废年产量保持较为稳定增长的趋势。即便如此,统计年鉴显示2014年全国危废产生量为3634万吨,较普查公告2007年的统计数据4573.69万吨低900多万吨。可以说环境统计年鉴的数据难以真实反映全国危废产生量。 全国危废产生量和危废处置市场规模的估算据环保部固废与化学品管理中心估算,中国2014年危废实际产生量为1亿吨以上,尚有近7000万吨的危废没有纳入环境统计年鉴的统计口径,有数量如此庞大的危废游离于统计口径外主要是因为危废产生企业出于控制成本的考虑而对危废少报瞒报。同时,部分危废没有处置或者由不具备危废经营资质的企业处置。我们认为1亿吨是对中国2014年危废实际产生量较为准确的估计。发达国家在危废治理领域发展起步早、时间长,政策和监管较我国更为完善,因此危废的统计也更加准确科学,发达国家的情况对我国的危废实际产量的估算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以2014年数据为例,美国、日本、英国、挪威、瑞士等国的危废固废占比都高于5%,韩国的危废固废占比也有4%。同时,根据《中国环境统计年鉴》数据,中国2014年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2.93亿吨,危废产生量为3633.52万吨,危废固废占比仅为1.1%,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考虑到部分危废没有被纳入统计口径,若中国危废固废占比达到3%,2014年固废实际产生量将达到33.98亿吨,而2014年危废实际产生量将达到10072.52万吨,有约6439万吨的危废没有纳入统计年鉴的统计口径。统计年鉴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危废产生量从2011年到2014年保持了年复合增长率1.93%,依次增长推算,可以保守估算出中国危废实际产生量在2016年将达到1.05亿吨左右。目前,市场上危废处置价格处于每吨2000元~4000元之间。按照国家市场调研中心数据,2015年我国危废产生量达到4220万吨,据此估算2015年中国危废处置市场规模在844亿元~1688亿元之间。随着未来危废处置政策的完善和监管的趋严,更多位于统计口径外的危废将纳入监管,若按照中国年危废产生量超过一亿吨来测算,则未来危废处置行业的市场规模将达到至少2000亿元,危废处置行业将形成一个千亿级的市场。危废处置能力不足,需求缺口巨大,地域差异明显目前,我国危废处置企业的处置能力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危废产生量为3634万吨,另据《2015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数据,截至2014年,全国危险废物处置经营单位核准利用处置规模已达到4304万吨/年,实际利用量有993万吨,实际处置量有394万吨,实际利用和处置量合计仅为1387万吨,而大量的危废没有得到有效处置或者经过不正规企业处理而造成二次污染,同时还有大量的危废没有进入官方的统计口径。对于拥有危废经营资质的企业来说,市场存在着至少2000万吨每年的需求缺口。从危废产业地域分布来看,危废处置产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地域性特征,目前,广东、江苏、山东等省市呈现的情况为“高产出,高处置”,而部分地区危废处置产能难以满足危废处置的需求。根据《2015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2014年全国危废产生量排名前十的省份依次为山东、湖南、江苏、浙江、广东、四川、河南、陕西、内蒙古、广西。在持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危废处置企业实际经规模排名方面,前十名依次为江苏、山东、广东、陕西、浙江、内蒙古、河南、湖南、安徽、辽宁。从中可以看出,江苏、山东、广东、浙江等部分省市呈现出“高产生量,高处置量”特点,同时部分省市呈现出“高产生,低处置”特点,危废处置需求较大。其中湖南危废产生量在全国排第二(275万吨),实际经营规模排到第七(50万吨),本省危废处置企业无法填补有225万的需求缺口;四川危废产生量在全国排第六(约115万吨),实际经营规模排到第十七(不足25万吨),本省危废处置企业要面对不低于90万的需求缺口。 分散市场格局中龙头显现 我国危废处置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市场较为分散,大部分企业处置能力较低,而且没有危废填埋厂这一类危废处置终端资源。2014年,我国拥有危废经营资质的企业共有1921家,绝大部分企业呈现规模小、资质较少、处置能力弱的特点。根据初步估算,从危废处置能力来看,大部分企业的年处置能力在5万吨以下,仅有东江环保一家危废年处置能超过100万吨,仅有4家企业危废年处置能力超过20万吨。以危废处置经营规模最大的江苏省为例,截至2016年2月,江苏省核准危废处置许可经营数量为10万吨以上的企业只有10家,占江苏省危废企业数量的百分之3.6%,而危废处置许可经营数量并不是危废实际处置量,一般企业的危废处置能力要大大低于许可的经营数量。很多危废处置企业没有危废填埋厂或者焚烧设施,只能对危废进行一定的预处置,危废的最终处置还得依靠其他企业。 在危废处置行业中,东江环保、光大国际、威立雅中国、深圳市危废处理站等企业树立了自己行业龙头的地位,属于行业内第一梯队。这些企业进入危废处置行业较早,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和产能优势,而且位于危废产生量较大的省份,地理位置优越、靠近市场,拥有稳定并且优质的客户资源。第一梯队内的公司危废处置许可种类较多、能够提供危废处置的一站式服务,大部分企业都掌握了一定的危废处置终端资源,如危废填埋场、焚烧厂等,部分还拥有一定的危废运输、收储能力,因此在抢占市场份额上较其他企业更具优势。其中,东江环保目前为危废处置行业的绝对龙头,2015年其危废处置能力为136万吨,远高于排名第二的光大国际(年危废处置量29.3万吨)。行业整合正当时,“处置终端+一站式服务能力”铸就企业成功之路中国危废处置行业整合正当时,内生扩张和外延式并购进入并举危废处置行业潜在的市场空间巨大,市场集中度较低,危废行业龙头纷纷加强资源整合,加大市场份额的抢占力度,同时危废处置行业外环保企业纷纷布局危废处置产业,整合行业资源。目前,危废产业的整合主要集中在危废处置行业较为发达、处置企业较多的地区。原先危废处置行业内规模较大的企业推行“外延并购+内生式扩张”的策略以提高危废处置能力,重点抢占危废终端资源并加强一站式服务能力建设。同时,行业外环保行业企业也纷纷采取外延式并购行业内危废处置企业进入危废处置行业。由于危废经营资质审批时间长,初期固定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周期长,行业进入壁垒较高,外延式并购往往成为行业外企业进入危废处置行业的首选。现阶段,危废处置行业内第一梯队的企业正加快危废处置的终端资源和一站式服务能力的布局。这是因为第一梯队企业已经形成了较大的规模和产能,并且拥有较为稳定的客户,在某些的区域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在抢占市场方面,单纯的扩大产能已经无法提供更多的边际经济效益,而获取处置终端资源和建设一站式服务能力成为挖掘市场潜力的主要手段。在危废处置终端资源方面,主要加强危废填埋厂、焚烧厂的布局;在一站式服务能力方面,主要是增强危废处置能力并增加危废处置资质,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以抢占市场份额,同时,部分危废企业加强危废运输和收储能力的建设,真正做到危废从收集-运输-处置等全套一站式服务。另一方面,危废处置行业广阔的额市场前景也吸引了危废行业外企业通过的收购危废处置行业内企业进入危废处置行业,目前危废处置行业外进入者以大型的环保公司为主,这些企业凭借着其他环保领域的地位和渠道优势,进入危废处置行业以拓展环保业务,收购的目标多为拥有危废处置终端资源的危废处置企业。国际经验之美国危废龙头CleanHarbors:注重危废终端处置资源掌握美国危废处置行业龙头CleanHarbors成立于1980年,最初只是一家收集废物的小企业,危废处置能力不足5万吨每年,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成为美国最大的危废处置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32.75亿美元,在美国危废填埋市场和焚烧市场的市场份额分别达到24%和66%。CleanHarbors成功的关键在于在美国危废处置产业的调整期并购拥有危废处置终端资源的优质企业以此扩大产能并拓展服务种类,在这一过程中,CleanHarbors始终牢牢抓住危废处置终端资源。1980年代,随着美国《资源保护与回収法》等一系列法律的通过,美国危废处置相关立法的不断完善,美国危废处置行业形成并不断壮大,初生的美国危废处置行业呈现爆发趋势,到1990年代,美国政府加强对危废处置行业的监管,调整政策,转向对前端污染源防止造成危废减量、对危废企业监管审批更加严格,而此时危废处置行业经过十年的飞速发展,产能饱和、产能过剩,竞争激烈,许多危废处置企业经营受到重创,行业进入调整期。在调整期中,CleanHarbors于1995年并购Kimball公司在内布拉斯加州的焚烧炉,获得了第一个危废焚烧设施,开始掌握危废处置终端资源。此后,CleanHarbors在行业调整期并购了一系列优质的危废处置终端臵资源,几次关键的收购有2002年CleanHarbors收购了公司迄今为止最大的危废焚烧设施DeerDarkFacility,2007年获得Tiers在阿肯色州的焚烧池,2008年收购Hebron公司的两个溶剂回收设施。此外,CleanHarbors于2002年并购了溶剂回收业龙头Safety-Kleen化学服务业务,开拓了废油类危废清理业务,拓展了服务范围,2010年参与墨西哥湾BP深水地平线钻井平台漏油的清理,2012年整体收购了Safety-Kleen。在CleanHabors不断通过并购获得危废处置终端资源的同时,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开始加大对危废处置设施的审批和审查力度,部分不合格的设施被迫关闭,危废终端处置设施的数量开始不断减少,危废处置设施数量由1991年的3862个减少到2011年的1389个。进入21世纪,美国危废处置设施由CleanHarbors、WasteManagement、USEcology、Veolia等少数几家公司掌握,危废处置行业寡头垄断格局形成。对危废处置终端资源的掌控、危废处置服务种类增多、产能的扩张成为CleanHarbors不断壮大的关键。2012年,CleanHarbors拥有全国33个危废填埋厂中的8个,拥有全国66%的焚烧设施,成为美国危废行业的龙头,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32.75亿美元,归母净利润8804万美元,市值26.8亿美元,分别为1990年水平的25倍、127倍和95倍,公司在20余年间实现了飞速增长。国际经验之国际危废处置龙头威立雅(Veolia):产能和一站式服务能力助力发展威立雅(Veolia)是一家总部位于法国、业务遍布全球的环保企业,威立雅主要从事废水、废弃物和能源管理,其业务范围覆盖欧洲(法、英、德和中东欧)、东亚、北美洲、大洋洲和中东。危废处置是威立雅废弃物管理业务与的一部分,2015年废弃物管理业务的营收占比为35%,威立雅的废弃物管理业务的主要区域为法国、英国、德国、美国、大洋洲和东亚。威立雅2005年开始布局危废处置业务,当年废品管理业务营收占比仅为26.16%,到2015年,威立雅水务、废弃物和能源的营收占比分别为45.45%,34.82%和19.73%。在危废处置领域,威立雅已经成为国际龙头,2015年威立雅在全球拥有25个工业危废焚烧设施,46个危废固化的工厂、14个填埋场和36个专业回收中心,主要位于西欧、美国和东亚。威立雅能够成为全球危废处置行业龙头关键在于在各国市场产能的对各国危废处置终端资源的掌握和一站式服务能力尤其是危废运输收储能力的建设。威立雅的水务、废弃物、和能源管理业务项目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推动公司业务在国际上的推广。在危废处置领域,威立雅根植于西欧,并通过合资、控股当地企业或者直接进入等模式较早进入美国和中国市场,目前在这三个地区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其中,威立雅占据美国危废焚烧市场的12%,威立雅在中国所有危废处置行业企业中危废实际处置能力排名第3。目前,威立雅不断巩固其在西欧、中国和美国三大市场的市场地位。其中,西欧和美国的危废处置行业较为成熟,威立雅在两地的业务增长较为平稳,威立雅在这两地的经营策略以整合当地危废处置资源为主,而中国危废处置行业还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因此中国成为威立雅业务发展的重点,目前威立雅中国在建项目有惠州广东省危废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二期,设计危废焚烧处置能力将达到每年3万吨,预计2017年投入试运行。同时,鉴于各种环保法规逐渐趋严,危废处置得到各国政府部门重视,威立雅正在积极扩展非洲、中东、拉美和亚洲其他地区的业务;在地中海沿岸欧洲,2014年,威立雅意识到地中海沿岸欧洲危废处置能力的不足和广阔的市场前景,率先通过外延式并购位于西班牙加泰罗尼亚自治区拉戈纳化工中心的危废焚烧站,成功打入地中海沿岸欧洲市场,并不断开拓南欧市场。在扩大产能和规模的同时,威立雅注重一站式服务能力尤其是危废运输收储能力的建设。威立雅在其废品管理服务区域内,建立了覆盖每家每户、每个社区、每个工厂的上门收储服务系统。尤其是在危废领域,除了面向工业区和工业企业等危废产生量较大的客户收集危废以外,威立雅更是针对医院、实验室、轮船、汽油站这一类危废产生量较小的客户设计了上门的危废收集运输服务方案。威立雅覆盖领域广的服务能力、专业的危废运输收储能力为客户提供了极大方便,成为威立雅抢占市场份额的利器。聚焦新三板危废处置企业相关公司概览截至2016年10月31日,新三板共有9家主营业务涉及危废处置的公司,按照业务内容划分,可划分为四类,即危废无害化、危废资源化、危废无害化+资源化和综合运营公司。其中,综合运营的公司属于提供多种环保服务的公司,例如,银发环保(830918.OC)提供环保咨询、危废处理和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三块业务;德长环保(832218.OC)在从事危废处置业务的同时,也从事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从融资情况看,共有3家新三板危废企业自挂牌以来通过增发完成了融资,这三家企业分别是星火环境(430405.OC)、银发环保(830918.OC)和德长环保(832218.OC)。新三板危废企业总共实施了8次增发,募集金额总计15480万元。其中,德长环保累计募集金额最多,为11180万元,同时,德长环保在2015年11月实施的增发为新三板危废企业中单次增发募集金额之最,为7644万元。危废处置行业新三板投资策略的思考综上可以看出,新三板危废处置企业在规模、产能、许可处置种类和处理能力方面和行业内龙头企业比都有较大差距,但是,掌握一定的危废终端处置资源,能够处理的较多的危废品种,拥有一站式危废处置服务的能力,仍是新三板危废处置企业做大做强的逻辑。我们发现,新三板中部分处置能力强、资质较多、甚至具备一定危废收储运输能力的企业在某些县市仍然拥有较大的市场份额,是某个地区危废处置领域的龙头。此外,我们还关注危废处置企业在当地某一细分市场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部分新三板危废处置企业在某一地区某一细分市场上的竞争优势能够使其拥有稳定优质的客户来源和较大市场份额。以上是新三板危废处置企业短期5~10年内业绩提升的内在逻辑。 长期来看,根据美国危废处置产业30年的发展经验和我国危废处置行业的发展现状,我们认为,危废处置行业的整合势在必行,而在某一地区某一细分市场上的新三板的危废处置企业中将会出现一些并购机会。同时,危废处置终端资源、客户的粘性和当地某一细分市场的市场地位也决定了新三板危废处置企业在被并购中溢价能力。基于以上逻辑,建议关注的危废处置行业标的有:星火环境(430405.OC),德长环保(832218.OC),银发环保(830918.OC),永葆环保(834457.OC)和新中天(837164.OC)。星火环境(430405.OC)公司简介星火环境位于苏州,主要从事工业废液污水等危废的处理净化,工业固废的处置,其他资源的加工、回收处理及绿化管理。公司为新三板创新层企业,转让方式为做市转让。截至2016年2月,星火环境拥有17项危废处理资质,许可危废处理数量3.6万吨每年,许可含危废包装容器8000只/年,公司许可危废处理数量和资质数量在苏州当地危废企业中名列前茅。2016年上半年,星火环境营业收入3369.07万元,同比增长11.89%,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486.91万元,同比增长33.13%。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分为:工业废液污水处置,固液混合废物处置,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其中工业废液污水处置业务为公司最主要收入来源,自2007年公司工业废液处理厂投产运营后,工业废液污水处置业务营收占比来稳步提高,2015年工业废液污水处置、固液混合废物处置、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三项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80.52%,16.75%和2.72%。星火环境是苏州当地少有的一家有资质和能力处理腐蚀性废液、有机溶剂废液、有机树脂废液等液态危废的公司,吸引了欧莱雅、妮维雅、芬欧蓝泰标签、晓星氨纶等国际知名公司作为客户。星火环境服务的稀缺性使其拥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因此盈利能力较强,公司2016年上半年和2015年的毛利率分别为88.65%和81.67%。业务介绍工业废液污水处置:星火环境在苏州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内租赁土地设立处理中心,通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手段对工业企业产生的有毒有害的废液、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理后的废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27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就近排放进入高新污水处理第二污水厂处理。固液混合废物处置:星火环境通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手段对工业企业产生的有毒有害的固液混合废物进行分拣,分类并做无害化处置,最后将废物中具有再利用价值的物质回收利用。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星火环境对可再生资源进行收集,分拣,出售,可再生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废旧金属、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粒子、塑料包装物等)、废玻璃等的。德长环保(832218.OC)公司简介德长环保位于浙江台州,主要从事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及危险废物处置业务。公司为新三板创新层企业,转让方式为做市转让。公司目前拥有35项危废处理资质,许可危废处理总量为5.35万吨,2014年危废处置业务签订合同总量已达到5.29万吨。在许可的危废处理量中,焚烧处理2.5万吨,固化/填埋处理1.8万吨,综合利用1.05万吨,德长环保目前拥有的危废处理资质和许可处理数量均位列台州市第一。德长环保201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37亿元,同比下降3.05%,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206.33万元,同比增长3.72%。2015年,德长环保垃圾焚烧及发电业务和危废处理业务的营收占比分别为72.53%和27.19%。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平湖环保专注于城市生活垃圾发电业务,子公司台州环保主要从事危废处置业务,台州环保是《国务院关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规划》中的全国31个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之一,是浙江省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能力最大的处置中心。德长环保目前在浙江拥有3个运营项目,其中2个垃圾焚烧项目,1个危废处置中心。公司业务德长环保的危险废物的处置主要是通过焚烧、综合利用、安全填埋三位一体处置方法对工业企业产生的有毒有害的废液、污泥及废渣等废物进行处置。通过收集服务区域内工厂生产残留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在目前投资运营的项目中,垃圾焚烧发电业务采取BOT特许经营和自建两种模式运营,而危废处置业务采取自建模式运营。德长环保危废处置客户来源稳定,以台州当地医药类企业为主,主要客户有华海药业、华南化工、九州药业、天宇药业等。台州地区的危废处置企业以处理废旧铅酸蓄电池和电子电路板等危废为主,拥有医药废物处理资质的危废企业仅有三家,而除德长环保外的两家危废企业许可处理量都不及万吨级别,处理能力也远不及德长环保,因此德长环保的危废处置项目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银发环保(830918.OC)公司简介银发环保是一家集环保咨询、固废和危废处置、重金属污染治理多项业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环保企业。银发环保于2014年8月挂牌新三板,2015年4月将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公司的主要业务可以分为环保工程、环保设备销售、检测及维护取样收入、科研咨询类服务和危废处置,以上各项业务201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58.01%、2.34%、88.25%。19.57%和11.83%。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83.85万元,同比增长112.62%,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36.21万元,同比增长501.51%。其中,2016年上半年危废处置业务实现营收156.29万元,同比增长186.4%。公司控股股东为银发环保集团(简称银发集团),2007年曾被评为中国环保骨干企业,依托银发集团的集团平台优势,银发环保通过内生自建和外延并购,不断扩大业务范围和产能,在云南、北京、河北和山西等地建立了7家控股子公司,涉及的业务有危废和固废的处置、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及成果转化、污染治理工程设计和施工、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和施工、环保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项目咨询、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等,意在打造完整的环保产业链。目前在危废、固废处置和金属污染治理方面,银发环保能够为客户提供“环保咨询—工程设计—施工承包—设备集成及安装调试—固、危废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并不断向下游运营环节拓展业务。公司业务公司的业务可分为环保咨询服务、危废和固废处置服务和工程类服务。其中,环保咨询服务可细分为环评、可研实施方案编制、环境工程监理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监管;危废和固废处置服务以危废和固废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为主;工程类服务可细分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烟气治理和农村综合整治建设业务。银发环保的危废固废处置业务由公司子公司曲靖银发危废集中处置中心(曲靖银发)和河北银发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银发华鼎)运营。其中,银发环保旗下曲靖银发危废集中处置中心获得了危废集中处置项目的BOT特许经营权,经营权期限为20年,经营范围为曲靖周边10个地州的危废(医疗危废)的收集、运输和处置。曲靖银发经核准的危废处置规模为3.35万吨每年,其中焚烧危废量0.7万吨每年,物化处理危险废物量0.8万吨每年,固化、稳定化危废0.5万吨每年,综合回收用0.05万吨每年,安全填埋危废1.3万吨每年。另外,银发环保旗下河北银发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处置总规模为1.08万吨每年,银发华鼎的客户有中石化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华北制药等多家企业。银发华鼎不断坚持技术创新并扩大产能,于2015年新建了全国第一家针对抗生素菌进行处置的危险处置中心项目,并于2016年投产,该项目将为全国的菌渣的处置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永葆环保(834457.OC)公司简介永葆环保位于江苏常州,是一家从事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处置以及水污染治理的公司。永葆环保经过多年的发展,掌握了处置废酸、含铝污泥等废弃物形成治理水体污染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全套工艺流程,同时公司拥有的废矿物油、废乳化液无害化处置技术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公司目前拥有危废处理资质6项,危废许可处理数量18.5万吨每年,两项数据均位列常州当地危废处置企业前列,其中处置、利用废酸许可处理数量12万吨每年,含铝污泥4.5万吨每年,废矿物油5000吨每年,废乳化液1.5万吨每年。公司201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212.52万元,同比增长39.16%,归属母公司净利润954.80万元,同比增长775.41%。永葆环保积极布局危废处置上游,建立较为完善的危废收储和运输能力,永葆环保设立全资子公司顺邦运输,获得专业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实行废弃物分质分类运输,为公司的危废处置业务提供运输和搜集服务。公司业务公司的业务为提供废酸、含铝污泥等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并对所回收的危险废物加以资源综合利用,使之成为净水剂,并销售给污水处理企业,具体细分可以分为危废处置服务和生产、销售危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公司的危废处置服务的资质涵盖废酸、含铝污泥、废矿物油、废乳化液等。公司危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业务通过回收特定的废酸、含铝污泥等危险废物,经预处理,作为聚氯化铝、聚氯化铁等净水剂的生产原料,大大降低环保治理产品的生产成本,从而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污染综合治理。永葆环保的危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有聚氯化铝、聚氯化铝贴、除磷聚氯化铝等共8个品种,主要用于防治污水治理。新中天(837164.OC)新中天是一家集园区和企业危险废弃物处置方案设计、危险废弃物焚烧工程及设备提供、危险废物处置场投资与运营及工业废弃物再利用技术研发、项目投资与运营的全产业链工业废弃物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2016年上半年,新中天实现营业收入9307.96万元,同比增长12.23%,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809.14万元,同比增长362.31%。公司拥有十余年的危废处置场运营经验;为全国14处危废处置项目提供了核心设备及技术;拥有全国三家之一、且唯一依托于企业的环保部危废处置工程中心;先后获得41项专利技术,曾获科技部国家重点新产品、环保部科技奖等奖项,并取得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依托单位、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环保部科技成果认定等十余项重大科技成果。此外,公司成功引进了德国最大的危险废物处置成套设备供应商的焚烧设备技术,并与欧洲最大的危险废弃处置及资源化企业瑞曼迪斯成立了合资公司,成为其在西南地区唯一的合作伙伴。新中天总部设在重庆,拥有天志环保、中天电废、天博环保3家控股子公司,新中天参股瑞曼迪斯和南京天宇固废两家公司。新中天设有北京、华东、欧洲等3个办事处。基于独有的专利技术和国际化的视野,被国家环境保护部确定为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重庆)中心的依托单位。新中天目前正加大全国性危废处置场布局力度,计划于近几年在重庆以外重点目标区域投资建设新的危废处置场及再利用项目。根据公司发布的中标通知书公告,新中天于2016年9月中标舟山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固体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扩建工程,中标金额3700万元,成功开拓浙江市场。公司业务新中天的主营业务涉及危废处置和电子废物处理全产业链,具体可细分为危废工程,即危险废物焚烧处臵设备设计、制造和系统工程建设;危险废物处置,包括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电子废物拆解处理及再利用。2015年,新中天以上三项业务的营收占比分别为16.21%、55.66%、28.13%。危废工程:新中天自2006年以来,先后在陕西、青海、河南、四川、江苏、广东等省份承接了多个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危废处置:新中天控股子公司天志环保负责新中天的危废处置业务。天志环保目前与重庆创绿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简称“创绿公司”)合作,负责运营创绿公司所持有的重庆市长寿危险废物处置场和重庆市璧山危险废物处置场。长寿、璧山危险废物处置场对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包括焚烧、固化与填埋,是整个重庆市仅有的两处危险废物填埋场。其中,长寿许可危废处理数量为3.33万吨每年,璧山许可危废处理数量为3.09万吨每年。新中天危废处置业务主要客户包括优尼科东海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同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新中天目前拥有的危废处理资质有43项,处理资质较为全面,数量列全国危废处置行业前列。电子废物拆解处理及再利用:新中天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年处理规模达100万台以上新中天在无害化处理各种废弃电子产品的同时,资源化回收出售大量的废旧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塑料等重要的工业原料,年产量超过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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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省内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正式取消!
导读习近平签署主席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商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二)将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作出修改  将第十条第二款修改为:“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作出修改  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必须接受主管机关的检查。  “本国籍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必须向主管机关报告船舶的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备和载货载客等情况。”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或者海关总署规定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货物,应当在六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需要延长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期限的,应当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办理延期手续。”  (二)删去第五十九条中的“经海关批准”。  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出卖。严禁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二)将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四)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第五项修改为:“(五)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作出修改  删去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中的“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财政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审查批准。”  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作出修改  删去第三十二条。  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作出修改  删去第三十九条第一项中的“领航员”、“飞行通信员”。  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商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二)将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九、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作出修改  删去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作出修改  将第四十八条修改为:“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或者军用车辆执行任务需要在公路上行驶的,可以不受前款限制,但是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十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十条修改为:“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重要气象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并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前,征求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  (二)删去第三十条第三款中的“资格”。  (三)将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具有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气象技术标准的气象资料。”  (四)将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修改为:“(三)从事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使用的气象资料不符合国家气象技术标准的”。  (五)删去第三十九条中的“资格”。  十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三十九条修改为:“从事领队业务,应当取得导游证,具有相应的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历,并与委派其从事领队业务的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  (二)删去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中的“领队证”。  (三)将第九十六条第二项修改为:“(二)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  (四)删去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三条中的“领队证”。  (五)将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中的“领队证”修改为“不具备领队条件而”。删去第二款、第三款中的“领队证”。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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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印发实施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于9月22日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规划共九章三十二节,规划全文内容详见原文链接。▲(9月25日南方日报A3版《南粤环保在攻坚系列报道之④》截图)最新出炉《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何热点与亮点?南方日报记者采访了参与编制《规划》的主要专家之一,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永波。张永波表示,《规划》以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抓手,重点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雾霾、黑臭水体、土壤重金属污染和农村环境保护等突出问题。此外,为达到《规划》提出的环境指标要求,《规划》还结合经济发展新形势,创新地提出从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等方面,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如综合运用差别电价、阶梯电价、信贷投放等经济手段推动落后和过剩产能主动退出市场;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等。治气    到2020年广佛等6市空气优良率达九成在治气方面,除了全省的空气质量总目标,《规划》提出“分类实施城市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管理”,对各市的空气质量改善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其中,到2020年珠三角各市(区)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标,广州、佛山、肇庆、东莞市及顺德区PM2.5年均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其他城市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2015年水平;广州、珠海、佛山、江门、肇庆、东莞市及顺德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其他城市优于2015年水平。“值得注意的是,《规划》提出,深圳市力争2020年PM2.5浓度达到25微克/立方米,即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目标值,这将为全省树立标杆。”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说。而去年PM2.5年均浓度已达标的珠海、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清远和云浮等市应加强大气污染治理,2020年PM2.5浓度不高于2015年水平,并争取持续下降。《规划》要求,PM2.5年均浓度尚未达标的广州、佛山、东莞、肇庆、潮州、揭阳等市和顺德区应组织编制城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时间表、路线图和重点项目,2020年底前实现达标。珠三角作为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规划》要求,持续改善该区域空气质量、全面深化珠三角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统筹防治臭氧和细颗粒物污染,重点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着力削减煤炭消费总量。解读空气好不好控制臭氧污染是关键“与近年PM2.5治理成效明显相比,广东特别是珠三角的臭氧污染形势仍比较严峻,也是关系我省空气达标率能否达到《规划》要求的关键。”张永波指出,所以在治理措施方面,防控臭氧污染需对VOCs(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张永波说,为从上述污染物的源头入手,《规划》提出珠三角地区和臭氧超标区域严格控制新建VOCs排放量大的项目,实施VOCs排放减量替代,落实新建项目VOCs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广东还将制定实施VOCs排污收费办法,在重点行业征收VOCs排污费。治水       39个未达标断面纳入各市治水责任书广东“十三五”治水也将更为精细。《规划》提出,强化“岭南水乡”特色,按照“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以水质改善为根本,强化水污染治理和水网疏浚贯通,推进水环境精细化管理。到2018年,省控江河湖库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84.5%;对于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珠三角区域消除劣V类,全省基本消除劣V类。在与饮水安全最为相关的水源保护方面,《规划》要求2016年底前依法清理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2017年底前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区清理。《规划》列出了全省39个未达标断面水质改善目标,涉及珠三角河网的茅洲河、珠江广州段,东江流域的淡水河、石马河,韩江流域的梅溪河以及粤东西北诸河流域的部分断面。其均已纳入各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规划》要求各市制定达标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及达标时限,精准落实控制单元治污责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也将强化,《规划》要求公布城市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系统推进黑臭水体环境综合整治。到2017年底,广州、深圳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级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地级以上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解读消除劣V类需从源头治理黑臭水体既然2020年全省要消除劣V类水,为何黑臭水体仍可控制在10%,两者是否矛盾?这是因为消除劣V类水是指国家划定水功能区划的水体,而广东河网密集,还有很多内河涌没有纳入水功能区划,却又会汇入功能区划水体中对其水质造成影响,而治理黑臭水体针对的就是后者。广东目前的黑臭水体多而分散,国家要求各地治理黑臭水体效果怎么样,要由公众来评判。对此,环保部已开通“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的公众微信号,其中包括有监督举报黑臭水体的功能。而广东也将公布城市黑臭水体名单,接受公众监督治理效果。治土    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要求国家“土十条”今年颁布后,举国掀起新一轮“治土”攻坚战。对此,《规划》明确,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各地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广东还将强化新建项目环境准入约束,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要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此外,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制度,《规划》指出,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在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方面,《规划》提出按土壤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解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规划》编制过程中吸取了一些地方在土地利用开发后,再因土壤环境问题出现纠纷的教训,广东“十三五”期间的土壤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思路,如从分级分类管理、强化环境准入、建立土壤调查评估制度等方面加强源头防控污染风险,广东还将在韶关、清远等地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到2020年,各地级以上市至少完成2项以上土壤修复治理项目。专家点评 精细化治理与区域协作是亮点“十二五”期间,我省在实施分区控制的环保战略以及联防联控方面已经做了很好的实践。在张永波看来,“十三五”期间,广东为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各项目标,治理更为精细化,区域协作的力度也更大、机制更为合理,将成为广东推进环境保护实现绿色发展的创新亮点。 他指出,如在“治气”上,《规划》首次提出“分类实施城市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管理”,强化精准治污减排,除了分城市确定目标外,还对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机动车、船舶等移动源污染防治等细分领域作出规定。“治水”以往大多细化到流域,而《规划》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系统推进精准治污,按照“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使得治水的网格更加精细深入。“治土”方面则按照污染程度、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等区别,实施土壤环境分级分类管控,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张永波说。环保区域协作上,此前广东在珠三角环保一体化和泛珠三角环保合作上已有良好实践。“十三五”将深化城市圈污染联防联治,如深化“广佛肇+清远、云浮、韶关”“深莞惠+汕尾、河源”“珠中江+阳江”等经济圈内部环保合作,建立“汕潮揭”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城市间环境应急预警联动。来源: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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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环保垂直管理:省级环保机构全面扩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为加快解决现行以块为主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切实落实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增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适应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的新要求,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队伍建设,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提供坚强体制保障。(二)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改革试点要有利于推动解决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的明确、分解及落实,有利于调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有利于新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平稳过渡。——强化履职尽责。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负总责。建立健全职责明晰、分工合理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顺畅高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省级环保部门对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监察的管理,协调处理好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与属地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关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搞好统筹协调。做好顶层设计,要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相协调,与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相联动,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衔接,提升改革综合效能。二、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三)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对生态环境负总责的要求。试点省份要进一步强化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主要责任,完善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环境监测执法活动、插手具体环境保护案件查处的责任追究制度,支持环保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四)强化地方环保部门职责。省级环保部门对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规划建设环境监测网络,对省级环境保护许可事项等进行执法,对市县两级环境执法机构给予指导,对跨市相关纠纷及重大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市级环保部门对全市区域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属地环境执法,强化综合统筹协调。县级环保部门强化现场环境执法,现有环境保护许可等职能上交市级环保部门,在市级环保部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五)明确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试点省份要制定负有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工业污染防治、农业污染防治、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国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机动车船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环境保护责任,按职责开展监督管理。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现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内在统一、相互促进。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将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年度部门绩效考核。三、调整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六)调整市县环保机构管理体制。市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仍为市级政府工作部门。省级环保厅(局)党组负责提名市级环保局局长、副局长,会同市级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察,征求市级党委意见后,提交市级党委和政府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其中局长提交市级人大任免;市级环保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征求市级党委意见后,由省级环保厅(局)党组审批任免。直辖市所属区县及省直辖县(市、区)环保局参照市级环保局实施改革。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涉及厅级干部任免的,按照相应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县级环保局调整为市级环保局的派出分局,由市级环保局直接管理,领导班子成员由市级环保局任免。开发区(高新区)等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由试点省份确定。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调整后,要注意统筹环保干部的交流使用。(七)加强环境监察工作。试点省份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职能上收,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行使,通过向市或跨市县区域派驻等形式实施环境监察。经省级政府授权,省级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执行情况,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以及环境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省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八)调整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辖各市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负责,实行生态环境质量省级监测、考核。现有市级环境监测机构调整为省级环保部门驻市环境监测机构,由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由省级承担;领导班子成员由省级环保厅(局)任免;主要负责人任市级环保局党组成员,事先应征求市级环保局意见。省级和驻市环境监测机构主要负责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直辖市所属区县环境监测机构改革方案由直辖市环保局结合实际确定。现有县级环境监测机构主要职能调整为执法监测,随县级环保局一并上收到市级,由市级承担人员和工作经费,具体工作接受县级环保分局领导,支持配合属地环境执法,形成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同时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九)加强市县环境执法工作。环境执法重心向市县下移,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属地环境执法。市级环保局统一管理、统一指挥本行政区域内县级环境执法力量,由市级承担人员和工作经费。依法赋予环境执法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条件和手段。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配备调查取证、移动执法等装备,统一环境执法人员着装,保障一线环境执法用车。四、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十)加强环保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省份要在不突破地方现有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的前提下,统筹解决好体制改革涉及的环保机构编制和人员身份问题,保障环保部门履职需要。目前仍为事业机构、使用事业编制的市县两级环保局,要结合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转为行政机构,使用行政编制。强化环境监察职能,建立健全环境监察体系,加强对环境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配强省级环保厅(局)专职负责环境监察的领导,结合工作需要,加强环境监察内设机构建设,探索建立环境监察专员制度。规范和加强环境监测机构建设,强化环保部门对社会监测机构和运营维护机构的管理。试点省份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设置环境执法机构。健全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和约束环境监管执法行为。市县两级环保机构精简的人员编制要重点充实一线环境执法力量。乡镇(街道)要落实环境保护职责,明确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的机构和人员,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有关地方要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十一)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尽快出台环保监测监察执法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环保监测监察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县级环境监测机构的能力建设,妥善解决监测机构改革中监测资质问题。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继续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测执法能力建设。(十二)加强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应按照规定,在符合条件的市级环保局设立党组,接受批准其设立的市级党委领导,并向省级环保厅(局)党组请示报告党的工作。市级环保局党组报市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后,可在县级环保分局设立分党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基层党组织接受所在地方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和本级环保局(分局)党组指导。省以下环保部门纪检机构的设置,由省级环保厅(局)商省级纪检机关同意后,按程序报批确定。五、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十三)加强跨区域、跨流域环境管理。试点省份要积极探索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跨地区环保机构,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省级环保厅(局)可选择综合能力较强的驻市环境监测机构,承担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职能。试点省份环保厅(局)牵头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推行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加强联合监测、联合执法、交叉执法。鼓励市级党委和政府在全市域范围内按照生态环境系统完整性实施统筹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整合设置跨市辖区的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机构。(十四)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试点省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本地区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强化综合决策,形成工作合力。日常工作由同级环保部门承担。(十五)强化环保部门与相关部门协作。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应为属地党委和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提供支持,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监测支持。市级环保部门要协助做好县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科学决策。省级环保部门驻市环境监测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属地环保部门的协调联动,参加其相关会议,为市县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支持。目前未设置环境监测机构的县,其环境监测任务由市级环保部门整合现有县级环境监测机构承担,或由驻市环境监测机构协助承担。加强地方各级环保部门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动执法、应急响应,协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十六)实施环境监测执法信息共享。试点省份环保厅(局)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牵头建立、运行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与大数据平台,实现与市级政府及其环保部门、县级政府及县级环保分局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成果共用。环保部门应将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等情况及时通报属地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六、落实改革相关政策措施(十七)稳妥开展人员划转。试点省份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机构隶属关系调整,相应划转编制和人员,对本行政区域内环保部门的机构和编制进行优化配置,合理调整,实现人事相符。试点省份根据地方实际,研究确定人员划转的数量、条件、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划转工作。地方各级政府要研究出台政策措施,解决人员划转、转岗、安置等问题,确保环保队伍稳定。改革后,县级环保部门继续按国家规定执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十八)妥善处理资产债务。依据有关规定开展资产清查,做好账务清理和清产核资,确保账实相符,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对清查中发现的国有资产损益,按照有关规定,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并报经同级政府同意后处理。按照资产随机构走原则,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资产划转和交接。按照债权债务随资产(机构)走原则,明确债权债务责任人,做好债权债务划转和交接。地方政府承诺需要通过后续年度财政资金或其他资金安排解决的债务问题,待其处理稳妥后再行划转。(十九)调整经费保障渠道。试点期间,环保部门开展正常工作所需的基本支出和相应的工作经费原则上由原渠道解决,核定划转基数后随机构调整划转。地方财政要充分考虑人员转岗安置经费,做好改革经费保障工作。要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将环保部门纳入相应级次的财政预算体系给予保障。人员待遇按属地化原则处理。环保部门经费保障标准由各地依法在现有制度框架内结合实际确定。七、加强组织实施(二十)加强组织领导。试点省份党委和政府对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负总责,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试点省份党委要把握改革方向,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试点省份政府要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积极稳妥实施改革试点。试点省份环保、机构编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力推动。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环保工作有序推进。环境保护部、中央编办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分类指导和跟踪分析,做好典型引导和交流培训,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研究出台有关政策措施,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涉及需要修改法律法规的,按法定程序办理。(二十一)严明工作纪律。试点期间,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扎实做好宣传舆论引导,认真做好干部职工思想稳定工作。(二十二)有序推进改革。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开展试点工作,并积极做好前期准备。环境保护部、中央编办根据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环境问题类型,结合地方改革基础,对申请试点的省份改革实施方案进行研究,统筹确定试点省份。试点省份改革实施方案须经环境保护部、中央编办备案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试点省份要按照本指导意见要求和改革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创新方式方法,细化举措,落实政策,先行先试,力争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形成自评估报告。环境保护部、中央编办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配套政策和工作安排建议,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全面推开改革工作。未纳入试点的省份要积极做好调查摸底、政策研究等前期工作,组织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经环境保护部、中央编办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有序开展,力争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省以下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在此基础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健全机制,确保“十三五”时期全面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到2020年全国省以下环保部门按照新制度高效运行。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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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危废处理行业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2014年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达3634万吨;2011年的跃升是由于统计规则变化带来的,2011年之前申报口径是一年产生危废10千克以上的纳入统计,2011年开始则是一年产生危废1千克就要纳入统计,使得2011年较2010年的统计量发生跃升;而从趋势上看,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仍呈现上升趋势。另一方面,2007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告》统计的我国危险废物产量即达到4574万吨,是当时官方年鉴统计的4倍,故可以看到实际危废产量可能大大高于年鉴统计的数值。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危险废物产生量为固体废物的3%左右。估算当前危险废物的实际产量达6000-10000万吨。我国危废产量及综合利用情况   我国危废处理处置行业实行许可证制度,这也是危废行业最大的壁垒。大中城市的危废许可证不断发放,到2014年达1921份。2014年,全国危废经营单位核准利用处置规模达到4304万吨/年,实际处理处置量仅为1387万吨/年,说明当前危废处理处置的实际利用率还很低,缺口大。缺口大的原因,一方面是很多危废没有纳入统计,没有处理;另一方面也存在大量不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利用,存在处理不规范、不彻底、不安全等现象,带来环境隐患,造成直接污染或二次污染。我国大中城市危废处理处置情况和许可证数量情况危险废物种类、来源及其危害性 危险废物主要来自工业行业、医疗废物或其它日常生活过程中。从统计情况来看:1)产生量最大的为工业危险废物,占全部危险废物产生量的70%以上,其次为医疗废物,约占14%。2)工业危险废物主要来自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非金属矿选业、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造纸等行业。3)工业危险废物种类主要为石棉废物、废酸废碱、金属冶炼废物、无机氰化物废物等。2014年危险废物来源组成2013年工业危险废物行业分布2013年工业危险废物主要组成  2014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前五的省市为山东、青海、新疆、湖南、江苏,五省的危废产生量合计占全国产生量的比例达51.2%,集中度高;其中青海、新疆、云南受发展条件限制,当前有大量危废转为了储存量,市场丞待开发;而处理处置量前五的省市为山东、湖南、江苏、广东、云南,C5集中度也高达50.7%。2014年各省市危废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2014年各省市危废处理处置率的情况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总的技术路线来说,大致分为分类、预处理、最终处置等几个核心环节,其中:1)资源化:分类时,主要将一些溶剂、金属等,能回用的组分进行资源化回用,这是危废资源化项目的主要技术路线;2)无害化:缺乏回用价值的危险废物,一般通过预处理和最终处置等环节,进行无害化处置,这是危废无害化项目的主要技术路线。无害化的预处理中,主要包括物理法、化学法、固化/稳定化等核心技术;最终处置方法,主要包括填埋、焚烧以及其它一些非焚烧的处置方法。危废处理处置的技术路线图 近年来,由于发达国家不断强化危险废放法规限制,加之土地资源的限制,使得危险废物处置趋势逐渐从“填埋”转向“焚烧”,焚烧的需求增多。目前美国已有1500台焚烧设备,主要有机危险废物焚烧效率可达99.99%。北欧一些国家已实现危险废物焚烧处理的工厂化、集团化,并正朝着大规模、区域性的方向发展。从日本的低填埋率,也可以看到人多地少时,需要寻找填埋外的新的出路。 发达国家目前所采用的无害化处理处置方法中应用最多的是填埋法,如危险废物填埋量占其产生总量的比例,美国是75%,英国是60%,联帮德国为72%,比利时为62%,荷兰和法国为50%,日本是3%。但该法存在对地下水的潜在污染危险。目前许多国家倾向于“工程性安全填埋场”,对填埋场地的建造技术已经标准化。发达国家危废填埋处置比例情况 我国危废行业目前处于初期阶段,管理体系尚不够健全,统计数据与企业管理也仍需进一步完善,可以说,危废行业处于“家底未摸清”的状态。根据估算当前危险废物每年的实际产量达6000-10000万吨。 2014我国危废综合利用率为56%,处置率为25.2%,但该值因为统计基数偏小等原因而偏高。据中国环境报《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仅占产生量15%》文章显示,“据专家研究估算,我国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1亿吨/年,而每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的利用处置量仅为1500万吨左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仅占产生量的15%。”该数据源的信息,与2014年的大中型城市危废实际处置量的数据较为一致,大中城市的实际处理处置量仅为1387万吨/年,大中城市也是危废处置的主力军。故说明还有很大部分的危废流失在环境中,或被没有资质的企业接收、消纳。急需规范行业,降低环境风险。2011年,集中处置的危险废物是260万吨,其中50%以上的是焚烧,46%进入填埋场。危废的无害化处置缺口还很大。我国2014年统计的危废处置情况集中处置的危废中主要为焚烧与填埋 统计近年的部分危险废物焚烧项目的情况,列于下表中,可以看到:1)绝大部分危废焚烧项目,选择了回转窑的焚烧方式,此外还有少部分的热解焚烧炉。2)随着时间的推移,项目的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说明集中处理的需求增大,项目逐步显示出规模性,利好行业的发展。3)吨危废投资规模的差别较大,这也和实际处理危废的差别有关,样本组的吨危废焚烧项目投资量为6040元/(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的投资情况时间项目投资(万元)规模(吨/年)单位投资额额(元/(吨/年)技术2012年5月盐城市沿海固体废料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焚烧设施扩建项目221045004911热解炉和废液炉2013年1月昆山市利群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焚烧设施扩建项目-18000-回转窑组合2013年9月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9000吨每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450090005000回转窑2014年3月张家港市华瑞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焚烧工程项目(二期)4900.590005445回转炉2014年5月景骞危险废物处理公司无害化焚烧9200吨危险废物项目260092002826焚烧2014年9月宿迁科思化学有限公司5000吨危险废物焚烧项目1702.550003405焚烧2014年10月洪泽蓝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2700吨/年危险废物集中焚烧扩建项目10613.41227004676热解和回转窑2015年3月深圳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836190009290回转窑2015年6月淮安华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焚烧项目17270.59210008224回转窑2015年7月上虞市众联环保有限公司年焚烧处置9000吨危险废物项目14780900016422焚烧2015年7月江苏盐城源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射阳港经济区(工业区)危险废物焚烧项目181001500012067回转窑2015年11月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华丰工业园工业危险废物焚烧项目11000330003333回转窑2016年3月扬州东晟固废环保处理有限公司扬州化学工业园危险废物集中焚烧设施项目11084.8309603580回转窑 统计近年的部分危险废物填埋项目的情况,列于下表中,可以看到:1)危废填埋项目,库容多数在20万立方米以上;每年的处理量一般在1-3万吨。2)填埋项目增多,和当前市场上填埋项目较为稀缺,却又存在刚需的现状吻合。3)吨危废投资规模的差别较大,和场地条件差别有关,样本组的危废填埋项目的投资额为428元/立方米库容。危险废物焚烧项目的投资情况  随着危废行业的管理加强,逐步规范,需要集中处理,而这就要求了危废项目具备综合处理处置的能力,包括焚烧、填埋、物化、稳定化等多种无害化处置设施和资源化的能力,危废综合处置项目会越来越多。统计近年的部分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的情况,列于下表中,可以看到:1)危废综合项目项目根据各地的实际需求和条件,选择处置方式的搭配,单位投资的均值,在2000-5000元/(吨/年)。2)项目需求是全国性的,东西部均有较大需求。3)总处理规模在5万吨/年以上的大型危废综合处置项目开始频繁出现。危险废物焚烧项目的投资情况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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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 | 北欧国家固体废弃物处理考察报告
通过一系列的考察学习、现场交流,对北欧国家乃至整个欧盟的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的了解有了一定的深度与广度。现将学习考察的过程进行一个综合总结,笔者从技术设计层面、典型工程实践案例层面、北欧国家对废弃物管理的政策与行业规范管理层面等几个方面进行梳理。◆ ◆ ◆根据公司统一安排,9月上旬组团赴北欧国家(芬兰、瑞典等)就城市、农林等固体废弃物处理进行学习考察,笔者很荣幸作为学习考察团成员随同前往,考察学习时间前后为期一周,学习考察团先后与二家著名的焚烧锅炉制造商FosterWheeler、Outotec公司进行了交流、参观走访了多家运行企业,如PHJ(国有垃圾管理公司)、LahtiEnergia(拉赫提能源公司)、MälarEnergie垃圾发电厂、RaumaBiovoima混烧生物质与SRF的发电厂、BMH公司总部及破碎机组装车间;拜访了芬兰国家技术中心VTT;行程满满,通过学习与交流感觉收益良多。通过一系列的考察学习、现场交流,对北欧国家乃至整个欧盟的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的了解有了一定的深度与广度。现将学习考察的过程进行一个综合总结,笔者从技术设计层面、典型工程实践案例层面、北欧国家对废弃物管理的政策与行业规范管理层面等几个方面进行梳理。叙述如下:一、技术设计方面在北欧国家,固体废弃物不仅仅是城市生活垃圾,还包括了农林生物质、工业垃圾等,因此固体废弃物要得到良好的处置,则燃料的制备系统以及垃圾焚烧锅炉是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方面的核心设备,因此他们在这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创新;现概括性的将燃料的制备设计工艺及锅炉的设计简述如下:1、燃料制备(以BMH公司为例)(1)预处理工艺构成:混合固体生活垃圾-----预先处理(采用筛分工艺)-----筛上物进入SRF生产线-----筛下物(有机成分)-----进入有机成分的生物干化系统(经干化后的垃圾进入SRF生产线或制作沼气、肥料、堆肥均可);干垃圾或其他垃圾如商务垃圾、工业垃圾等----筛上物以及经干化后的垃圾-----SRF生产线,具体工艺流程为:步进式给料机----垃圾破碎机——输送带——磁选机——不可磁金属涡流分选机——风选机——SRF燃料输送带-----进入成品库);(2)工艺特点:垃圾一次性破碎到≤80mm的粒径,有利于金属的分选;风选是对破碎后并经金属分选后的垃圾进行重轻物料的分离,把垃圾中的建筑垃圾、玻璃等其它物料进行分离;经多道分选后最终生成均质的SRF燃料入库;分选出来的金属等可利用物料进行循环利用,对分选出来的不可循环利用的惰性物料进行填埋处理;(3)预期产生的环保效益及经济效益3.1清洁燃料,低CO2、Nox、CO排放量;均质燃料,促使燃料充分燃烧,最大限度的避免二恶英的产生;炉渣量及飞灰量可大幅度减少;实现均质化燃料焚烧可彻底改善排渣不畅的现状;环保设施可排放可控。锅炉年运行时间可大幅度提高,可促进设备利用率的提高;利用垃圾中的能量提高发电效率。3.2厂用电率明显下降;锅炉效率可大大提升;烟气量的稳定可促进烟气系统的选型优化,降低烟气处理系统投资;回收金属;可实现高度自动化操作,减少运维人员。(4)SRF生产线的技术工艺SRF生产线核心在于强大破碎机的应用,辅以其他分选设施进行技术集成;交流中,欧洲国家在2012年后将泥炭定位化石燃料后,制作生物质垃圾及衍生燃料成为他们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他们在设计阶段遵循了以下几方面的原则:4.1如以霸王龙处理线9905型为例,则为一步到位,破碎到粒径小于80mm的燃料。4.2锅炉设计超过8000小时,二条处理线即可满足要求,一般设计三条线,每条线运行年运行6000小时,理论设计可达8800小时;设计时选择留出30%的余量。4.3让用户使用方便,采用了无缝切割技术,达到所需要的粒径,日常维护只有每天通过液压系统的按钮来调整下刀片的间隙即可。(如9905型有5个单元设定5颗按钮)4.4设计时充分考虑到垃圾的特性,如水分、有机及无机物质等。4.5分选效果必须在破碎后进行,采用强劲的磁选机、涡流分选机等。4.6采用独特的垃圾存储设备---筒仓,其比库房更安全,顶部设有防爆门,定期监控仓内温度;在重力的作用下物料先进先出,混合均匀;取样可以更加精确。2、锅炉设计(以FosterWheeler公司为例)FosterWheeler公司是芬兰著名的锅炉设备设计、制造商之一,专门从事油、气以及核电站工程的设计与研发,全球有1万多名员工,90亿美元资产,特别在锅炉研发与烟气处理方面有深入研究,当前在全球有460个案例投入运营。在清洁能源方面核心研发循环流化床与鼓泡流化床。(1)数据库建设(燃料技术参数的选择与分析):锅炉设计最重要的方面是需要对燃料进行深入分析,因此FosterWheeler公司对客户所需的锅炉提供的燃料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大数据库,当前已经存储有超过8000个样本的数据。(2)炉型选择与循环倍率:基本上采用中低倍率的焚烧锅炉;根据燃料的特性来决定是否采用循环床或鼓泡床;如燃料的低位发热量较高且有充分的燃料量,则考虑采用大型的循环流化床;如燃料的低位热值较低且各种杂物掺烧(如污泥、泥煤、其他生物质等),则考虑采用中、小型的鼓泡床。鼓泡床有紧凑性好、性价比高等特点。(3)清灰设计:尾部烟气受热面采用机械冲击振打装置、震动传递梁采用水冷模式、适用于悬吊受热面、机械清灰采用程序控制模式,使整个受热面部件均能够得到良好的过程清洁,保持很好的烟气与管道内介质换热过程。(4)结构设计:采用独特的布风与排渣、补沙与返料等;最大限度的做到连续给料、排渣顺畅;核心是采用外置式换热器,防止烟气对受热面的氯腐蚀;多个垃圾进料口,做到均匀给料;双烟道设计,降低烟气流速并烟气温度。炉前给料/布风系统/外置式过热器(5)材质的最优选择与部件组装的灵活性;制造商根据燃料的特性对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并针对不同部位、不同温度环境下的受热面的材质进行最优选择;而在特别容易发生的问题的部位,采用模块化设计,可使部件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更换;如整组过热器更换只需1天时间,设计使用寿命为6--8年的使用周期,材质采用TB347、TB34102等(日本住友);由如激振清灰35年的应用历史,已经相当的成熟;给料系统设计有计量系统、螺旋输送器、分料阀等,超过10年的工程应用实践。流化床废弃物焚烧系统示意图(6)利用流化床处置污泥。其他废弃物掺烧也很容易实现,如污泥与其他燃料掺烧可以任意比例设计;可以将干污泥与湿污泥(H20=60%或以上)利用蒸汽干燥到水分30-40%后进行混合后进炉焚烧;且污泥干化不需要添加任何药剂;小型焚烧一般有导热焦油炉干燥污泥。小结:不管是与FosterWheeler公司还是Outotec公司交流,他们都一致提到了根据北欧国家垃圾管理政策法令,所有生活垃圾必须经过预处理才能进入焚烧,形成固体回收燃料,他们认为这样起到了分离金属、减少焚烧系统灰渣、降低积垢、可以使用更高参数而能有效的避免腐蚀问题、做到更低的排放标准以及提高能源转化率。二、典型工程实践案例北欧国家的森林覆盖率均很高,尤其是芬兰,覆盖率达到了70%以上,所以大多数焚烧厂并不叫垃圾焚烧厂,而是生物质电厂或能源利用工厂,因为城市生活垃圾在一个焚烧工厂里只是占了所需燃烧一定的比例,还有其他农林或农林的物质进行掺烧;但在距离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1.5小时车程的一个叫Vasteras的瑞典东部城市,它是西曼兰省省会,位于滨梅拉伦湖和斯瓦特河口的地方就有一座名副其实的垃圾焚烧电厂。我们就以韦斯特罗斯的麦拉能源工厂为例进行描述,如下:1、工厂简介麦拉能源工厂是北欧地区最大的电厂,实行区域性供暖业务,于1954年开始建设,1#--3#锅炉1969年建成投产;4#锅炉1973年投产,5#锅炉2000年投产;6#锅炉是扩建锅炉,2002年投入使用,专门焚烧城市回收燃料的锅炉,就一台独立的锅炉,每年焚烧燃料(SRF)为48万吨(单位时间60吨每小时);由于本地只有11-12万吨每年产生量,因此从欧盟其他国家进口。在欧盟如英国的填埋费用是每吨100欧元,而卖给能源厂是40欧元;工程投资3亿欧元。2、核心设备提供商垃圾制备设备(芬兰BMH公司)、锅炉(芬兰Valmet公司)、汽轮发电机(德国SIEMENS公司)、烟气处理系统(法国Alston公司);烟气排放完全符合欧盟标准。3、工艺流程城市生活垃圾经运输车或船运到码头-----车子调拨到垃圾原生库-----全自动行车抓吊-----破碎机-----磁力分选机(铁器类金属)-----涡流分选机(铝、铜等金属)-----风力分选机(可自动调节)------惰性物料分离------轻质物料进入垃圾成品库-----经全自动抓吊进入炉前受料装置------由炉前垃圾输送机进入锅炉焚烧。焚烧炉需要150吨的沙子作为床料启动锅炉,锅炉冷态启动所用的燃料的是油,当床温达到550℃时投入木片生物质燃料,当床温达到850℃时投入垃圾(SRF),启动油与生物质停运。前处理系统流程经过一系列能量转换,锅炉产生的热能产生50MW的电力,7.5Mpa、480℃的蒸汽、150MW的区域性供暖;烟气净化系统处置烟气采用了石灰增湿活化喷射、活性炭喷射以及水,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再经过烟气洗涤塔,然后采用烟气冷凝技术将排烟温度135℃降到35℃,实现30MW的区域供暖,合计180MW是区域供暖(不发电)、夏季74℃、冬季120℃,压力1.6Mpa,供周边居民使用。能量转换流程4、运行管理(1)取样管理;进厂区域与国内的垃圾焚烧厂类似设置有自动计量过磅系统,同时在磅区有取样间与化验间,进厂的车辆进行抽样取样,并标号、化验、记录、存储。(2)黄色、蓝色区划进行划分;蓝色区域说明是安全并没有臭味、粉尘,对人体不会产生有害;而标注的黄色区域说明是对人体有一定危害的区域,需要相关人员进入该区域进行工作防护,进入清洁区域前进行冲洗、更换防护设施等。(3)其他:首先是标识标牌,全厂的标识、标牌十分的规范与整齐,与建设工程电缆、管道铺设、外保温安装等相辅相成;其次是全厂每一个设备上均有挂牌及二维扫描码,进入电脑程序可以知晓设备的所有相关信息,为设备的点检奠定了基础;再次该厂自动化程度极高,全厂工作值班人员为12人,负责6台锅炉的运行(预处理车间做到了无人值守)。全自动行车/标识、标牌/电子信息牌(4)运行总体信息:4.1收入来源:电价发电0.1欧元/KW.H;蒸汽与供暖;价格因使用方不一而不一,指公司、家庭不同而付费不一;外购垃圾补贴,进口48万吨每年(40欧一吨)4.2炉渣与飞灰,总产生量为10%,比例5:5;炉渣用于铺路、建材或填埋场覆盖;飞灰也属于危废,而在瑞典没有此类填埋场,运到了挪威,一般是固化后填埋(废弃的石灰石矿场内)。4.3每年设定2周的维护保养,维护人员一般为外协为主,企业协助;2014年盈利额达到了550万欧元。4.4燃料来源的稳定性分析与判断:全欧洲对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进行数据库分析,如瑞典900万人口,34个厂,英格兰24个厂,为了节约运输成本,由原来的火车改为船运。5、瑞典对城市固废的产生与处置原则是:(1)号召国民对垃圾进行全面分类,从源头减量;(2)通过各个环节的现代化机械装置进行分选再利用;(3)分选出来的可利用的物质进入再循环;(4)制作回收能源燃料作为能源或其他形式使用。(5)终端处理。小结:将SRF作为主燃料焚烧或气化的项目定位能源工厂,高标准建设,采用当前全世界最先进的装备及工业,加上精益的生产管理体系,打造成智能化工厂与高效的能源利用工厂,达到了运行连续稳定、清洁排放、能源转化率做到最优的环保电厂,成为了北欧国家乃至整个欧盟的典范。三、固废政策与行业规范体系建设芬兰国家技术中心(VTT)是该国科技创新的一个重要基地,由18个国内的顶级企业以及11个国家级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成进行联合机构;主要针对自然资源、环境、基础应用研究、中试研究、清洁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联合攻关,是一个非盈利的机构,该集团由政府、欧盟机构、企业各占1/3联合投资组成。我们在芬兰国家技术中心(VTT)了解到,他们认为,生物经济是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职责是价值链创新,帮助企业盈利,主导编制国家标准、行业规范乃至参与欧盟的标准与规范体系,所以在模拟仿真、行业更新、提高附加值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VTT的相关专家为我们介绍了欧盟对固体废物的管理标准、SRF的定义与简析、燃料与烟气的检测以及CFB燃烧SRF的应用研究成果等;简述如下:1、政策基于废弃物管理原则的欧洲废弃物立法(1)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2008/98/EC定义基本原则1.1废弃物处理不得危害人类健康或环境1.2选择处理方式时,必须优先次1.3废弃物处理商责任制1.4污染者付费制(2)国家立法强制执行,要求提供废弃物的使用率2.12012年5月,发布最新的芬兰废弃物处置法律2.2减少填埋处置,提高源头分类、回收。2.3回收目标:垃圾70%(2020年)、MSW50%(2016年);生活垃圾中的纸张、金属、塑料、玻璃50%(2016年)2.4禁止填埋有机垃圾,实际处理中,将会终结处理MSW的填埋。2.5垃圾填埋税2011年为40欧元每吨,2015年55欧元每吨。(3)法令明确固体废弃物管理流程中的各方职责3.1政府机构负责家庭生活垃圾和公用服务所产生的垃圾(城市垃圾)。3.2企业负责自己所产生的垃圾(占总MSW的30-40%)3.3处理商负责下列类型废弃物的收集与回收利用,如废弃轮胎、再生纸、报废汽车、电子电器设备、包装废物、电池等。3.4主要的收集系统:指定特性物品的收集点;当地的收集点(如靠近超市等)。2、标准(关于SRF的相关规范体系)(1)定义固体回收燃料SRF(Solidrecoveredfuel):从非危险废弃物种生存而成的固体燃料,用于在焚烧长或燃烧设施内实现能量回收再利用,它必须满足在EN15359标准设定的分级和规范要求。术语SRF仅在满足标准EN15359设定的条件下使用;SRF不等同于RDF(垃圾衍生燃料Refusederivedfuel)(2)SRF标准化过程19世纪90年代,已进行数个有关回收燃料的执行指南;2002年,授权CEN(M/325)进行SRF标准化,建立技术规范(TS),转化技术规范为欧洲标准(EN);2002年3月13日,成立CEN/TS343工作小组;芬兰标准化协会成立工作组,工作方案包括27个强制性工作条款,分配到5个工作小组;2004年开始,出版技术报告;2010年开始,完成并出版技术报告;2011和2012年,出版欧标版技术规范;2012年2月,M/325实现授权。(3)SRF的标准化及目标(4)效益分析固体回收燃料:标准化的高质量燃料,高热值且生物质含量高;减少碳排放量,满足环境要求;提供高效垃圾管理方案,帮助满足减少填埋目标;减少对有限的且进口化石燃料的依赖。标准化:强化理解-----SRF是燃料;提供工具----质量一致性和量化属性;改善商业环境;垃圾管理的样例。(5)EN15359标准的目标欧洲标准(EN)致力于促进SRF的高效率交易;增强燃料市场对SRF的可接受度;提高公信度;该标准将促进买卖双方达成良好的理解;有助于购买,跨界交易、使用和管理,和设备制造商沟通;授权许可程度。(6)SRF分级系统EN15359是SRF标准化的核心标准,其基于三个主要参数:6.1经济参数:燃料的低位热值6.2技术参数:垃圾中的氯含量6.3环境参数:垃圾中的汞含量选取的参数将以直接且简单的描述形式,向利益相关人展示商议中的SRF质量和数值。6.4强制说明还规定了其他附带性条例,如来源、颗粒形式、颗粒尺寸、净热值、灰分含量、含水量、氯含量、重金属等,每一个项目都有一个指导性的导则,如下:3、国家技术中心对CRF在CFB焚烧炉内燃烧的研究(1)产、学、研高度融合利用SRF燃料进行高效的清洁利用方面,芬兰有两大研究基地,分布在中部与南部,中部负责流化床燃烧技术的研究,南部负责气化技术的研究;流化床平台有100多位技术专家组成;他们做好该技术要认识到:3.1各工艺的区别主要在于温度等级和气体环境。3.2工艺集成、行业紧密合作和优异强大的实验能力。(2)排放标准严格执行2000/76/EC(3)排放测量的能力建设,同时与国际相关机构的合作。(4)对流化床燃烧废弃物进行深入研究,如燃烧、排放、飞灰、石灰、结焦、腐蚀、积灰、燃烧失衡等,结合工程实践,对各种环境进行仿真模拟试验。小结:根据欧盟及芬兰的法令,未经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不能进行填埋;“谁产生、谁负责”的收税原则;定义SRF的是燃料,不是垃圾,量化属性的依据,固体回收燃料,改善商业环境提供示范;制定燃料规范,设定等级,并加以产业化推广应用。另外我们在Lahti的废物管理公司也了解到,进入填埋场的是不能循环利用的废物,当前填埋场已经关闭多座,废物管理公司也与很多的合作伙伴展开回收利用的工作,这些场地作为学生研究学习的实践地之一,并出台未来5-10年的废弃物管理计划,使废物管理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四、总结通过对北欧国家的考察学习,个人理解对城市废弃物的管理与合理的处置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以及科研院所的协调与支持,同时具有强大创新能力的优质设备制造商也是支撑废弃物循环利用、能源清洁转化的关键之一,总结如下:1、管理政策与行业标准层面(1)呼吁政府主管部门打破单一的直线管理模式,实现跨界合作,如农业部门、林业部门、城市环卫部门等相关主管机构强强联合,对人们生产、生活过程中以及农林、生物质等所产生的废弃物统一协调管理。(2)根据不同种类的废弃物,借鉴与学习国外的经验,制定出台符合中国特点的SRF标准,全面推进促进资源化利用,促进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3)在投资、建设、营运模式方面,除了BOT、BOO、BT等模式,是否可以考虑实践推进PPP模式。(4)对废弃物的管理制定法令,以法律予以约束,提高垃圾废物产生者的收费税率,提高处理商的合理处置利润空间。如英国:所有的焚烧厂均需要采取预处理后焚烧或气化发电;荷兰作为一个新兴国家,对垃圾的处理也是最大化的回收后焚烧发电。(5)积极鼓励国民源头分类、资源回收,可再次利用的资源不能浪费,进入循环体系。2、科研机构与废物处理商(运行企业)层面(1)在国家政策层面良好环境的驱动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运行企业、设备制造商紧密合作,进行产、学、研强强联合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工程实践需要科技的支撑。(2)多方团队组成研究机构必须要有创新精神,建立强大的信息数据库及各种试验装置,为后续的工程实践提供科学的设计与运行依据。(3)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产类项目,将工业垃圾、农业垃圾、生物质、城市生活垃圾等协同处理是很好的城市及城镇废弃物解决方案;可以单独的燃料设计也可以多种燃料设计。(4)投资者要聚焦世界上最先进的工艺与装备,要想达到高效的能源利用与转化率以及高品质的参数(高温高压),因此要做到高参数、高标准、高能效,则必须是高效的制备与焚烧系统、清洁排放的烟气净化系统、高效的汽轮发电系统等,需要装备的全面集成。(5)借鉴与学习国外的装备及制作工艺技术,特别是材料的选择与加工工艺方面,发展国有装备技术,建立工程装备示范基地,因此设备制造商也需要在冶金制造、机械设计加工方面努力提升,以便更好的服务于环境业。以上是笔者北欧学习的一点学习感悟,不足之处,敬请指正!来源:中国固废网作者:方朝军(锦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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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问责超2千人、拘百余人、罚款过亿 环保督察“咬得有点疼”
至8月19日,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为期一个月的现场督察阶段全部结束。7月中旬,督察组分别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8省区。据悉,8个督察组进驻时手头都有一本当地环保问题线索的细账,都开通举报电话、邮政信箱,发动当地百姓反映身边的环境问题。且在8个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地方后,都召开了动员会,8个省区党委书记王君(内蒙古)、王宪魁(黑龙江)、李强(江苏)、鹿心社(江西)、谢伏瞻(河南)、彭清华(广西)、李纪恒(云南)、李建华(宁夏)等均作了表态讲话。一个月来,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各地掀起一场治污问责风暴。目前,已有百余人因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被刑事拘留,8省区罚款总额或可过亿元;8省区党政部门已有超2000人被问责,多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环保督察处罚措施:对于非法排污、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涉案嫌疑人移送公安部门;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相关证件不全或缺失的,责令整改、立案处罚,对于部分企业,有关部门还采取了断电、拆除所生产设备的强制措施。另外,经济处罚也是此轮督察过程中的重要惩处手段,仅江西省罚款金额高达1868.79万元,内蒙古罚款883万元,广西省罚款总金额360万元。百余人被刑拘、罚款或过亿元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案件数千件。截至8月15日,江苏对督察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责令整改企业2111家,立案处罚1059件,处罚金额7814万元;江西责令整改592件,立案处罚186件,罚款金额2237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5件,行政拘留处罚38人,刑事拘留15人……在督察边查边处理的过程中,已有百余人因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被刑事拘留,各地罚款金额大多超千万元,8省份总量或可过亿元。通过查事、察人、罚款、问责等方式,不断传导环保压力,让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社会所期望的“有牙执法”成为现实。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后,除了与省级领导个别谈话、梳理当地环保工作线索和漏洞、深入县市核实取证外,还开通值班电话、邮箱等举报途径。截至目前,8个省区中央环保督察组共向当地政府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超过万件,其中仅河南一省就达到2380件,举报问题大部分已经办结或在办理中。党政企同督2000余人被问责“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这是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特点。随着由“督企业、督政府”向“党政企同督”的转变,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环保“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在本轮督察中受到了问责。据不完全统计,短短一个月时间,被督察的8个省区已有2000余人被问责,多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河南省总计449人被问责,其中包括党纪处分95人,政纪处分121人;江苏省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291人,其中,纪律处分56人,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11人;云南省环保厅通报,截至8月6日,该省共对207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内蒙古问责104人,立案侦查16件,行政拘留19人,刑事拘留21人;广西省截至8月1日共对责任人员问责112人,包括行政记过17人,行政记大过8人,行政降级2人,降低岗位等级3人,辞退1人,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1人;江西省截至8月8日共问责95人;黑龙江对不认真履职尽责等问题的11个党组织99人次问责;宁夏自治区刑事拘留2人,约谈53人,问责29人。宁夏银川市永宁县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情况不实被追责便是其中一个典型。7月29日,在银川市发布的《关于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中,针对有群众举报“永宁首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长年排放烟尘”问题,永宁县上报督察组并公示的查处结果为“经查,该企业因市场原因已于2015年8月停产至今”。而经查证,2015年至2016年7月该企业一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这与报告中向督察组反馈情况、在主流媒体公开的情况严重不符。为此,银川市纪委责成永宁县委、县政府向自治区和银川市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对永宁县县长给予诫勉处理,相关责任人被责令公开道歉或免职处理。“中央环保督察层级高,督察的对象主要是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且要下沉到部分地市级党委和政府。”环保部副部长翟青表示。不仅是督察过程本身与以往不同,更重要的是督察结束后,重大问题要向中央报告,督察结果将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关切日常生活中的污染两年内将对全国督察一遍从工业园区违规排放废气废水到城市垃圾臭味扰民,从农村水源地受企业排污影响到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产生噪声……根据各地督察组交办情况,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固体废弃物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占督察组交办件的大多数。在江西省,南昌市、萍乡市、上饶市、宜春市、景德镇市等,均存在有企业将废水或废气偷排问题。仅在河南工业企业污染问题占举报件总数的53%;生活垃圾、餐饮油烟、建筑扬尘等社会生活中的污染问题,占举报件总数的11%;畜禽养殖等涉农行业污染问题,占举报件总数的9%。一批关乎日常生活的环境问题,在督察中得到立改。——大气污染,不容继续。在江西,景德镇市一家国有焦化煤气厂,因违规排放废气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经调查核实,包括总经理在内的6人被问责,甚至有车间主任直接被免职,并启动按日计罚处罚措施。——水污染,彻查源头。在广西,连续18年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贵港市港南区南风化肥厂通过暗管偷排生产废水。经群众举报查证,其检测水样总砷、总磷、总氮、pH值等均超过国家标准。目前除责令整改、罚款9.9万元外,直接责任人已被立案。——噪声污染,坚决制止。在云南,督察组转办群众投诉,昭通市昭阳区某酒店洗浴中心噪声和油烟气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经调查核实,该酒店被责成立即停止运营,并在投诉群众认可并保障投诉群众合理诉求的基础上限期整改。根据安排,从2016年起,中央环保督察组将用两年左右时间对全国各省区市全部督察一遍。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在8省区掀起的这场治污问责风暴,将对其他未被督察的地区形成强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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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环保大佬进军危废市场 危废巨头如何“捍卫领土”?
连日来,危废市场风起云涌,环保“大佬”东方园林、瀚蓝环境、雪浪环境、高能环境、盛运环保等动作不断,进军危废“跑马圈地”;“危废巨头”东江环保更是“大招”频发,捍卫“领土”。环保大佬们的跑马圈地东方园林“心机颇深”,早在2015年就收购申能环保、金源铜业、吴中固废三家危废公司布局危废业务,公司围绕申能为平台,通过兼并收购的方式在危废领域不断做大做强,另外东方园林与中植的合作将加速公司在危废行业的布局,外延并购持续可期。瀚蓝环境“势头凶猛”,并购动作频繁,日前更是牵手国际危废处理巨头——德国瑞曼迪斯工业服务国际有限公司,成立成立佛山瀚蓝瑞曼迪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当地危废处理。瑞曼迪斯在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领域拥有世界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与瑞曼迪斯的合作将帮助瀚蓝环境实现危废领域的强势布局。雪浪环境“深思熟虑”,从2014年12月开始逐渐布局危废处理业务,相继收购了无锡工废、江苏汇丰天佑以及宜兴凌霞固废51%股权,并参股上海长盈,初步完成了无锡、南京、上海长三角发达地区危废处理产业布局,远期控制的危废处理能力达到16.4万吨/年,医废4000吨/年。高能环境“后来居上”,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靖远宏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标志着高能环境全面进军危废处理行业,未来的高能环境将在固废处理行业形成协同效应,使公司的危废核准处理规模合计将接近30万吨/年,奠定高能环境在国内危废处理领域的领先地位。盛运环保“新生可畏”,顶着“新晋垃圾焚烧巨头”的光环,盛运环保实力不容小觑,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充足,未来三年业绩平均增速可达30%,而在危废收购项目公告中盛运环保明确表示进一步加大对固废领及医疗垃圾处理领域的投资、收购。 东江环保的领土捍卫战作为一直以来的“危废龙头”,东江环保近来也是动作频繁,前有国资入股、再有项目中标、日前更是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2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相关危废处置利用项目,如此“大手笔”让人咂舌!为什么这些大佬们纷纷进军危废领域,各出奇招“跑马圈地”?因为摆在他们面前的是无法抗拒的诱惑——过千亿的危废市场蛋糕,潜力巨大,利润奇高。据悉,未来5年我国年危废产生量在6354万吨左右,按照每吨3500-4000元处理价格计算,年均危废处理市场容量在2200-2500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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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一周事件 | 奥运赛事进行中 也别忘了回顾本周的环保圈哦
导语工信部又发新文、最大垃圾焚烧厂遭遇反对尴尬、环保督察进展如何……在尽享奥运盛宴同时,别忘了来回顾回顾本周的环保圈。工信部发布《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发布了《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十三五”要以市场为导向,构建绿色化新型轻工业制造体系。《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要以节能减排成效显著为目标。继续推进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迈上新的台阶。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8%、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比2015年下降23%、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22%。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实施地方环保局角色尴尬日前,中央全面深改领导小组正式审议通过《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在我国传言多年的环境监测监察垂改工作真正将进入具体的操作实施阶段。新政获批后至今,多地环保部门负责人及业界专家都纷纷撰文或公开提及对此次改革的看法。记者梳理后发现,不少地方环保部门负责人都表达出了一个相似的观点,即质疑为何仅单独进行环保监测监察机构垂直管理,而不是整体进行环保行政机构垂直管理,让本来力量薄弱的地方环保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就更困难。粤危废转移运输将全程GPS监控根据正在征求意见中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广东拟全面推行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全过程GPS跟踪监控,积极推动实施电子联单,完善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交易平台,到2020年全面实现全省危险废物产生、转移、经营、处理处置的全过程电子化管理。此外,还将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加快推进粤西茂名和江门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着力加强含铬废物、废碱、焚烧处置残渣等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环境督察进展如何?宁夏:个别干部避重就轻整改力度不够广西:将选择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公开曝光黑龙江:加快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案件江苏:对72家企业责令整改江西:责令18家企业立即改正云南:约谈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10人次在建中的最大垃圾焚烧厂遭起诉日前,深圳龙岗区坪地上坑塘的部分居民一纸诉状,将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下称人居委)告上了法庭。他们认为人居委涉嫌违法批复东部环保电厂的环评报告,要求其撤销该批复。7月29日,该案在盐田区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居民们起诉认为,人居委批复的环评报告中未包含“水土保持方案”,也未显示该方案获得水务部门审批,属于违法行为。深圳市人居委在答辩状中称,“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并非环评的前置程序,且属于并联审批的事项,不存在程序违法问题。法庭最后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7部门联合发声:贫困村陈年垃圾清理明年将全部解决住建部、全国爱卫办、环保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务院扶贫办和中国农发行联合发布意见,决定到2020年年底让所有贫困村达到人居卫生条件标准。意见提出,届时居民饮用水基本安全,户户实现人畜分居,卫生厕所普及率明显提高,人畜粪便暴露现象基本消除,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治理,农户住房具有基本的通风、采光和保温功能并保障安全。为此各地要消除人畜粪便暴露,加快推进卫生厕所改造。推进人畜分居,避免居住与养殖同室混杂。治理农村垃圾,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逐步取缔敞开式收集、转运设施,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陈年垃圾清理工作。这一年,风口上的环保互联网互联网随着移动互联、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发展,正在成为像供水、电力、煤气一样的基础设施。同时,和以前的互联网思维强调的“触网”不同,互联网+环保,是用互联网的思维和工具,改变传统产业。“互联网+”中的生产要素——数据,在环保领域的价值也日益被重视,数据正是环境服务的基础之一。“互联网+”不仅推动了环保产业政策层面的“谋篇布局”,更以新思维推动环保产业迎来满眼生机。从总理提到“互联网+”到现在,时间过去了1年半,我们能深切的感受到环保领域所发生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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